近日,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调整省直非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公积金基数,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2021—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535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408元(其中单位和个人各2704元)。该标准与2020-2021年度相比,缴存下限没变化,月缴存上限增加422元。2020-2021年度缴存上限为20777元,月缴存上限4986元(单位和个人各2493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对象为凡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非财政拨款单位。办理时限为2021年7月至10月集中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原则上按10%(其中单位和个人各5%)执行,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上调,但最高不得高于24%(其中单位和个人各12%)。同一单位各类人员实行同一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计缴基数:基本工资、计件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其他方式支付的工资。2021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本次调整工作需经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在单位张榜公示5至7天,职工无异议。单位对表中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此次调整工作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网上审核所需资料和程序可以登录省住建厅官网下载和查询。